方大新材: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838163 证券简称:方大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5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 原规定 | 修订后 | | --- | --- | | 第八十六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 | 第八十六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 | | 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 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 |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时,应当充 |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时,应当充 | | 分反映中小股东意见。根据本章程的规 | 分反映中小股东意见。根据本章程的规 | | 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实行累积 | 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实行累积 | | 投票制。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