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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登科技:关于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C&T PARTNERS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 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 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所接受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作为杭州 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专项法律 顾问。为本次重组,本所已于2020年4月14日出具《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 于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的法律意见书》、 于2020年5月8日出具《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合称"《法律 意见书》")。 关于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中国 南京 补充法律意见(一) 美登科技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 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