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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行科技:关于落实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意见的函
PARATERAPARATERA(BJ:839493)2023-08-09 07:45

2.请发行人充分披露未签订合同即开展业务、未中标即 确认收入的法律风险。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 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说明对 2022 年第四季度第一大客户的合同 签订时间、约定的回款条件、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依据, 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 并发表意见。 除上述问题外,请发行人、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 行人律师对照《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1 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46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招股说明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47 号—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申请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 规定,如存在涉及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条件、信息 披露要求以及影响投资者判断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请予以 补充说明。 请你们在 20 个工作日内对上述意见逐项落实,并通过 审核系统上传回复材料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如 不能按期回复的,请及时通过审核系统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