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新新材:公司章程变更公告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 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 原规定 | 修订后 | | --- | --- | | 第三十五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 第三十五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 |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 | …… | |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 | (十二)审议批准第三十六条规定 | | 的担保事项; | 的担保事项; | | …… | …… | | 第三十六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 第三十六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 |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 |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 | | 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 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 | (二)本公司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