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新新材:关于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于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泰康金融大厦9层邮编:100026 9thFloor,TaikangFinancialTower,No.38NorthRoadEastThirdRing,ChaoyangDistrict,Beijing,100026,China 电话:010-65890699传真:010-65176800 电子信箱:bjgrandall@grandall.com.cn 网址: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三年九月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于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 相关材料。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公司其他 公告文件一并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 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 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等事项进行了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