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新新材: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 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关于上市 做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5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 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 试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