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威凌:累积投票制度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3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871634 证券简称:新威凌 公告编号:2023-064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 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湖南新 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 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 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及非职工代表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