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生物: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证券代码:871970 证券简称:大禹生物 公告编号:2023-07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3 年 11 月 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 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制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行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 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 本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