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生物: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证券代码:871970 证券简称:大禹生物 公告编号:2023-076 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本制度经公司 2023 年 11 月 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 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制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公司的人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订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程序,搜寻人选,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