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生物: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 证券代码:871970 证券简称:大禹生物 公告编号:2023-079 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3 年 11 月 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 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二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