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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里物里:关于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MINEWMINEW(BJ:872374)2024-01-03 14:03

和泰律師事務所 FAHOTA LAW FIRM 专业 · 分享 · 卓越 · 远见 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定向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二零二零年三月 专业 · 分享 · 卓越 · 远见 | 来律 | 三 | 一 IOTA I AW FIRM 释义 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或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 另有明确说明,下列简称分别具有下述之含义: | 本所 | 指 | 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 | | --- | --- | --- | | 云里物里、公司、发行 | 指 |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人 | | | | 《法律意见书》 | 指 | 《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云里物里 | | | |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合法合规性的 | | | | 法律意见书》 | | 本次发行对象 | 指 | 深圳市人才创新创业三号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 | | | | 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人才创新创业二号 | | | |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人才三号一期 | 指 | 深圳市人才创新创业三号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