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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强股份: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会杜律师事务所 KING&WODD AAL FSONS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47号南京国余 中心一期写字楼32楼 邮编:210019 32F, One ifc, No.347 Jiangdong Middle Road, Jianve District, Nanjing Jiangsu, 210019 P.R. China T +86 025 5872 0800 F +86 025 5872 0811 www.kwm.com 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 关 于 致: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科强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 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华人民共和国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