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强股份: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 关 于 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科强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 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华人民共和国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所指派律师对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 于: 1.公司现行有效的《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2.公司 2024 年 4 月 22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