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心翼申:大和证券(中国)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大和证券(中国)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大和证券(中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和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心翼申"或"公司")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 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 年 9 月 2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美心 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3〕2263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 12,000,000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每股面 值 1 元,本次发行价格为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