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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心翼申: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重庆美心翼申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程文莉、姚正华、 黄华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结合其他相关资料,董事会就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形成 如下结论: 经核查,独立董事程文莉、姚正华、黄华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 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 第 1 号——独立董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任独立 董事具备任职条件,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证券代码:873833 证券简称:美心翼申 公告编号:2024-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