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3 年 11 月 7 日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本行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国务院关 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 《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以下简称"《必备条款》")、《国务院关 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和其他有关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行系按照《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 经国务院国函[1995]32 号《国务院关于设立中国民生银行的批复》、中国 人民银行银复[1996]14 号《关于中国民生银行开业的批复》,本行以发起方式 设立,于 1996 年 2 月 7 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100018988F。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行成立时的发起人为:广州益通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