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保障独立董事依法合规行使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银行保险 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行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本行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本行及其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高级管理层或者其他与本行存在重大利害关系的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行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1 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 业咨询作用,维护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