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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钢铁:山东钢铁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洞察 · 沟通 · 解决 · 良知 北京市炜衡(济南)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关于发布<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 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3]193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和《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北京市炜衡(济南)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本所")接受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钢铁"或"公司")的委托, 指派律师列席山东钢铁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召开过程进行见证,并就相关事项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审查了山东钢铁提供的以下文件,包 括: 1.《公司章程》; 2.公司 2023 年 12 月 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的《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