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远海能:中远海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暨注销所有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中远海运能源运输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对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查阅有关规 定后,就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暨注销所有 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中远海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 暨注销所有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赵劲松 王祖温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2 我们经核查认为:根据《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 面的生效业绩条件未成就。 鉴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的生效业绩条件 未成就,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