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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能: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风险,确保 资金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 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储 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的三方监管协议,并约定如下主要内容: (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基本信息; (二)商业银行应当每月向公司提供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 保荐机构; (三)公司 1 次或 12 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