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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鼎投资:九鼎投资董事会议事规则
JD CapitalJD Capital(SH:600053)2024-04-15 12:21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经营决策机 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董事会依照《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职权。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一名副董事长。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代履行职 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 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三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 (一) 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