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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欣新材:康欣新材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司章程》或本工作制度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董 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工作制度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因委员辞职、被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战略与 ESG 委员会人数少于 本工作制度第三条规定人数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选举产生新的委员。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在人数达到本工作制度第三条规定以前,暂停 行使本工作制度规定的职权,由公司董事会行使相关职权。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率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以下简称"ESG")绩效,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以 下简称"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发展和重大投 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