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澄星: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并 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的承诺相一 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