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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澄星: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CXPCCXPC(SH:600078)2024-04-12 15:37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 权。 第四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等均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五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 召开1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