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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澄星: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CXPCCXPC(SH:600078)2024-04-12 15:37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 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审计委 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 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的监事审计活动。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应当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审计委员会成 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 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审 计委员会的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