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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城: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
600094GREATTOWN(600094)2023-12-06 08:44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 经第九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大名城企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局下设的专门机构,对公司董事局负 责,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及由董事会聘免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 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人选,经公司董事局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并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召集人由全体委 员选举产生,并报请公司董事局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 第七条 任职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 员会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