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盛集团:亚盛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九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九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内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更换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我们对姜有军先生、连鹏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情况进 行了审核,认为姜有军先生、连鹏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 能力和职业素养等情况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2.本次董事会拟选举的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3.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姜有军先生、连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我们对姜有军先生、张新军先生、王赟先生、李宗国先生的个 人履历、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姜有军先生、张新军先生、 王赟先生、李宗国先生具备履行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