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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盛集团:亚盛集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YASHENG GROUPYASHENG GROUP(SH:600108)2023-12-12 08:35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 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 委员不再具备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或《公司章程》所规定 的独立性,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