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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股份: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NUODENUODE(SH:600110)2023-12-06 09:14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诺德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刘颖甜律师、郭子威律师出席并见证公 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 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 本所律师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前所发生的事实,并基于对该等事实的 认识以及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理解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法律 意见书不涉及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内容以及此间所涉及事实的真实性、准确性。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