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关于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5条的规定,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立即安排股票转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股份转让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45个交 易日内可以转让。 如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可以在本所公告本决定之日后 的5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4年8月8日 上证公告(股退)【2024】051号 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7月19日,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 盘价均低于1元,上述情形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0 条、第9.2.1条和第9.2.7条的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本所决定 终止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4条、第9.2.9条和第9.6.1条的规定,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不进入退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