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豪弘业:苏豪弘业股份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www.grandall.com.cn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 309 号 B 座 5 层、7-8 层(210036) 5F, 7-8/F, Block B, 309 Hanzhongmen Dajie, Nanjing, China, 210036 Tel: 86-25-89660900 Fax: 86-25-89660966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致: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下 称"《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下称"《监管指引第1号》")及《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或"本次会议"),对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予以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