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极集团:1东方证券承销保荐关于太极集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66 号)核准,太极集团向符合 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29,996,744 股,发行价格为 15.3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6,749,987.84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34,350,232.60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962,399,755.24 元。上述募集资金公司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 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关于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本保荐机构")作为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