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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集团:太极集团对外捐赠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TAIJI GROUPTAIJI GROUP(SH:600129)2024-03-28 12:55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202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一)规范管理:对外捐赠严格实行预算管理,未经公司批准或未 在公司授权范围内批准,各子公司一律不得擅自对外捐赠。 (二)依法进行:对外捐赠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 法》要求,通过依法成立的接受捐赠的慈善机构、其他公益性机构或政 府部门进行。对于有关社会机构、团体的摊派性捐赠,公司及各子公司 P A G E 应当依法拒绝。 (三)自愿无偿: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 行政许可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也不得以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性活动。企 业有权要求受赠对象落实捐赠主体的正当捐赠意愿,受赠对象不得将捐 赠财产挪作他用。 (四)量力而行:公司及各子公司对外捐赠应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 产经营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其盈利能力、负债水平和现金流量等财务承 受力。原则上,对外捐赠预算总额与企业收入或净利润预算应保持合理 关系。盈利能力大幅下降、负债水平偏高、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负数 或大幅减少的企业,应压缩对外捐赠规模;资不抵债、上一年度经营亏 损或者捐赠行为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除特殊情况,原则上不 得安排对外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