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明诚: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 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 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 会负责。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为公司非独立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 董事长、副董事长及其他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