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明诚: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 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应忠实履行和遵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责任和义务,秉公 办事。 第二章 董事会构成与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成员为九人。其中独立董事三人,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 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设 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