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明诚: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 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 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 预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 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 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