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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TYHITYHI(SH:600169)2024-03-15 09:22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4〕53 号 关于对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 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当事人: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太原重工,A 股证 券代码:600169;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 东; -1- 韩珍堂,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 陶家晋,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 段志红,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 赵晓强,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一、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一)责任认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太原重工股份有 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36 号)、 《关于对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定》(〔2023〕37 号)、《关于对韩珍堂、陶家晋、卜某峰、段志 红、赵晓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38 号)(以下 合称行政监管措施)查明的事实,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太原重工或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