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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重工: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TYHITYHI(SH:600169)2024-04-22 11:41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一、总 则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 1 - 三、职责权限 第七条 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 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第一条 为规范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董事及由董事会选聘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 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 报董事会批准产生。主任委员由公司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