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地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 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的 管理制度应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建立募集 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信息披露程序及责任追究 制度。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