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地产: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包括潜在投资者,下同)之间的信息交流, 帮助投资者全面、完整、真实、准确、及时地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在公 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起有效的沟通渠道,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信任,促进 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关心和理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