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健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金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境内 (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 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涉及公司本次注销和 本次回购注销的有关事实和法律事项进行了核查。 金杜依据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查阅了金杜认为必须 查阅的文件,包括公司提供的与本次注销和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的文件、记录、 资料和证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并就本次注销和本次回购注销所涉及的相关 事项与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必要的询问和讨论。金杜依据本法律意见 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国境内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1 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金杜仅就与公司本次注销和本次回购注销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而不 对公司本次注销和本次回购注销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价值、考核标准等方面的合 理性以及会计、财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财 务数据或结论进行引述时,金杜已履行了必要的注意义务,但该等引述不应视 为金杜对该等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