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莲花健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莲花健康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600186LHG(600186)2024-04-01 10:54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致: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 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 6.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