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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阳泉:中信证券关于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收购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的三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JLSGJLSG(SH:600189)2023-11-03 07:48

(一)本次收购情况概述 2020 年 12 月 31 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春中院")以 (2020)吉 01 破 5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森工集团")、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 司")合并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安排,吉盛公 司作为重整投资人参与本次重整,重整完成后将持有森工集团 60%的股权,成 为森工集团控股股东,从而间接取得森工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泉阳林业局持有 的上市公司泉阳泉 30.93%股份,对泉阳泉实施控制。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 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购人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一) 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股份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 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吉盛公司由吉林省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吉林省国资委")控股,与泉阳泉直接控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免于发出要约收购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的 2023 年三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中信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