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阳泉: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吉林泉阳泉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 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森林工业股 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并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的 批 复 》 ( 证 监 许 可 [2017]1796 号)核准,公司向包括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森工集团")在内的5名符合条 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票数 量为62,100,000.00普通股(A 股),发行股票价格为6.80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422,280,000.00元,募集资金 净额为415,710,0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8年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