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阳泉: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现场 与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独立董事何建军召集并主持,应参 加会议的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独立董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一、《关于 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 公司业务特点和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并依据市场价格定价, 定价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在审议 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该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 会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中小股东公平、合理,有 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 案 提 交 公 司 第 九 届 董 事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审 议 。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需求, 拟向持股 5%以上股东赵志华借款不超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