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阳泉: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吉林泉阳泉股份 二〇二四 经核查独立董事丁俊杰、何建军、王冠群的任职经历以 及签署的相关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 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等要求,吉林泉 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 任独立董事丁俊杰、何建军、王冠群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 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