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阳泉:吉林今典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吉林今典律师事务所 关于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称"章程")的相关规定,吉林今典律师事务所(以下称 "本律师所")接受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委 托,指派律师代表出席由公司 2024 年 4 月 13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决议召开的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股东大 会"),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出具律师法律意见。 在出具法律意见书之前,本律师所代表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审 查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公司保证其所提 供的文件真实、完整,且其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本律师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材 料,随其他公告的文件一起公告,并依法对本律师所在其中发表的法 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律师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等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职 本律师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