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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空调: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HACHAC(SH:600202)2023-11-27 09:52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者"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 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 和程序进行研究、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 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提名,并由 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