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空调: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黑龙江朗信银龙律师事务所 关于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致: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朗信银龙律师事务所接受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汪晓雪、付磊律师(以下简称 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和《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遵循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 涉及全部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进行了独立、客观、公 正的查验,并出具以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查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持股凭证,本所律师确认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6 名,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信息,通过网络形式 参与投票的股东为 0。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持有 股份 130,451,7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03%。另外,公司部分 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