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日电子: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系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在福州 市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福日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以及对公司、 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经认真审阅公司的有关材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客观、 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3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